新加坡
新加坡 MPI/SPI 是按支付活动授权的本地实质制度,不是全球通行或零税牌照;跨境汇款、客户资金、AML、资本市场边界与集团税务必须同步设计。
该法域12章完整注册与收购指南许可范围与跨境触发
支付活动与跨境触发|高
PS Act 将账户发行、本地汇款、跨境汇款、商户收单、电子货币发行、DPT 与货币兑换分列。跨境汇款包括促成不同国家实体间汇款,即使款项未在新加坡接收;应以合同、客户旅程、资金控制、结算、代理及系统角色逐项分类,不能以平台名称排除监管。
SPI、MPI 与货币兑换边界|高
SPI 门槛为单项非账户发行/货币兑换服务月交易 S$3m、两项以上合计 S$6m,或日均未偿电子货币 S$5m;预计超过应在扩张前申请 MPI。MPI 不受这些量化门槛限制,但仅能经营获准活动;仅买卖外币纸钞的货币兑换牌照不覆盖汇款或电子钱包。
证券基金与虚拟资产不可套用|高
证券、CIS 权益、基金管理、证券托管或代客交易属于 SFA/CMS 的独立路径;基金管理通常应评估 LFMC/CMS 或法定豁免。DPT 是 PS Act 受规管活动,但证券型代币或 CIS 权益仍需另作资本市场定性;MPI、公司注册或 VCC 不是证券或基金许可。
跨境营销和主体表述|须个案判定
新加坡许可不产生其他客户所在地的营销或经营通行权。以新加坡实体远程招揽、签约、接受指令或控制资金时,须并行核验新加坡和每一目标国规则。申请中、未列入范围的服务或非实际持牌主体,不可表述为 MAS 持牌或可全球汇款;持牌人须准确表述许可范围。
合规风险与持续经营
法定资本、本地治理与实际成本|高
MPI 最低基础资本 S$250,000;开业前另须 S$100,000 或 S$200,000 的 MAS 现金保证金/银行保函,取决于交易量条件。申请人须有本地固定营业地或注册地址、账簿及客户查询人员,并满足本地董事安排。法定资本和保证金不是人员、办公室、审计、银行、云、AML、技术测试及资本缓冲的全年营运成本;未假定客户量、余额、团队或收费。
客户资金、AML、制裁与审计|高
应按具体服务和资金流建立客户资金保障、独立台账、对账及差异升级。不得借出客户款项或以客户款项/利息实质或全部资助本身业务。持续义务包括 PSN01/02 AML/CFT、PSN03 可疑活动及欺诈报告、交易记录、费用披露、传输时限及 Form 4 年度审计;制裁筛查、受益人识别和交易监测要与走廊及风险评估相匹配。
外包、数据和网络韧性|高
云、KYC、筛查、托管、客服和集团共享服务不转移持牌人的责任。应建立供应商尽调、数据访问及跨境传输、审计权、事件通报、连续性、退出迁移和董事会监督;MAS 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外包指引、科技风险和网络卫生文件构成重要基线。PDPA 和每一境外处理地的数据要求仍须另行核实。
监管变更与控制权历史责任|高
许可证属于持牌法律主体,不能单独出售。20% controller 须申请 Form 3A,董事/CEO 有相应批准或通知路径。股权收购会让同一主体延续许可范围,也可能延续未结监管回报、客户资金对账、AML 缺口、投诉、外包、税务及银行关系;SPA 应将监管结论、人员适格、历史审计与资金核对列为交割条件。
企业税务与适用条件
企业所得税、居民与境内外收入|中
新加坡公司按应课税所得而非交易额或客户浮存额适用 17% 税率。首三个连续 YA 的合资格新创公司可享分档豁免,但需为新加坡注册、当年税务居民并满足股东条件;投资控股及物业开发不合资格,其他公司适用部分豁免。税务居民取决于战略控制及管理实际发生地,而非注册地或名义本地董事。新加坡来源所得及被汇入、用于偿还新加坡业务债务或购买带入新加坡动产的境外收入原则上应税。
境外收入、优惠实质与 Pillar Two|中
税务居民公司的指定境外股息、分支利润和服务收入可在 Income Tax Act 13(8) 下豁免,但必须逐项符合条件并留存收入流向记录;双重征税可在条件满足时申请 DTA/单边抵免,额度受限。Pillar Two 仅适用于前四年中至少两年合并收入达 €750m 的 MNE;新加坡 IIR 与 DTT 自 2025-01-01 或后开始财年实施,最低有效税率为 15%。
GST、预提税、TP 与 PE|中
GST 并非金融服务一律豁免:货币兑换及部分金融服务、DPT 供应可豁免,但本地安排、顾问、经纪和 DPT 中介服务可应税,混合供应还影响进项税回收。向非居民支付利息、特许权、管理费和在新加坡履行服务的费用等可能触发预提税,协定和 PE 结论取决于具体 DTA 与事实。关联服务、IP、融资和平台费应按独立交易原则;满足收入等条件时要备 TP 文档,IRAS 调整可有 5% surcharge。
中国与香港母公司端|须个案判定
中国居民企业就境内外所得纳税;CFC 在中国居民控制、实际税负低于 12.5% 且无合理经营需要而少分配利润等条件下可触发。新加坡 17% 标准税率不等于自动排除 CFC,仍应重算实际税负、控制、分配与抵免。香港通常按来源地征税,但 MNE 实体收到香港的境外利息、股息、IP 和处置收益受 FSIE 及经济实质/参与豁免约束;其 Pillar Two 也适用于范围内大集团。
收购及变更责任
合法结构与筹划要点
业务场景判断
假设案例:跨境支付平台|高
假设新加坡公司向新加坡商户收单并向越南、印尼收款人付款,接收付款指令和控制结算链路;不假定客户数、余额或收入。至少要评估商户收单与跨境汇款,预存钱包另评估账户发行/电子货币;不同国家间促成即使款项不入新加坡也可能是跨境汇款。须按实际月量选择 SPI/MPI,并落实客户资金、AML/制裁和收款国许可。费用收入与代管客户款项要分账,服务费 GST 不能因底层换汇可能豁免而一概豁免。
假设案例:资产管理业务|高
假设新加坡团队为非关联专业投资者构建组合、作出投委会决定并收取管理/业绩报酬;不假定基金注册地、资产类别、投资者人数或收益额。该活动优先评估 LFMC/CMS 或明确 SFA 豁免,不能以支付许可覆盖;若另建资金收付模块,才另评估 PS Act。税务需分开建模管理费来源、团队实质、集团 IP/投研 TP、投资收益性质、GST 及基金/投资者所在地,不能承诺免税。
查看新加坡官方依据与核实来源
- MAS:支付服务提供者许可、门槛、资本和治理要求 ↗
SPI/MPI 门槛、实体、本地治理、基础资本、保证金、年审和适格性。
- MAS:PS Act 下七类支付服务 ↗
账户、汇款、收单、电子货币、DPT 和货币兑换的范围,含未在新加坡收款的跨境促成。
- MAS:支付服务提供者持续监管要求 ↗
AML/CFT、事件、客户资金、披露、审计、Form 3A 和禁止使用客户资金。
-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Payment Services Act 2019 ↗
控制人、间接控制、支付服务及法定机制的原始法规文本。
- MAS:支付服务牌照申请材料和费用 ↗
Form 1、法律意见、业务计划、AML、DPT 外部评估、费用及电子牌照。
- MAS:支付服务法规、通知、指引及表格索引 ↗
PSN01/02/03/04/07/08、FSM-N13/N14、外包和支付表格。
- MAS:资本市场服务 CMS 牌照 ↗
证券、CIS、基金管理、证券托管等独立 CMS 边界。
- MAS:基金管理许可 ↗
LFMC/CMS、VCFM、基金管理豁免和本地实体要求。
- MAS:非银行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资源 ↗
非银行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
- MAS: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
金融机构技术风险治理、网络韧性和相关通知。
- IRAS:企业税率、返还及豁免计划 ↗
17% CIT、新创与部分税收豁免条件,以及反空壳滥用。
- IRAS:公司税务居民及税务居民证明 ↗
控制与管理、税务居民、协定和指定境外收入优惠。
- IRAS:应税与非应税收入及境外收入汇入 ↗
新加坡来源、境外收入 received in Singapore、记录和 13(8)类别。
- IRAS:GST 豁免供应与金融服务 ↗
金融服务、DPT、金融中介费、零税和进项税的 GST 边界。
- IRAS:GloBE 规则与国内最低补足税 ↗
2025 生效、€750m 门槛、15% IIR/DTT 和 UTPR 状态。
- IRAS:向非居民公司付款的预提税 ↗
利息、特许权、管理费、服务费、DTA 和 PE 的预提税边界。
- IRAS:转让定价 ↗
独立交易原则、同期文档、5% surcharge 和 PE 利润归属。
- IRAS:外国税收抵免 ↗
DTA/单边抵免的居民、实缴和新加坡应税条件及限额。
- 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国居民企业境内外所得、25%法定税率、抵免与 CFC 原则。
- 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实际管理机构、所得来源、CFC 控制和低税率门槛。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CFC 询证指引 ↗
中国 CFC 的控制、实际税负、分配和合规资料核验。
- 香港税务局:地域来源征税原则简明指引 ↗
香港来源地原则、营运测试和服务收入来源。
- 香港税务局:境外收入豁免制度 ↗
MNE 的 FSIE、境外利息、股息、IP、处置收益及经济实质。
- 香港税务局:全球最低税与香港最低补足税 ↗
香港 2025 年 Pillar Two、€750m 门槛、15% IIR/HKMT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