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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YS GLOBAL LICENSING / 大洋洲

瓦努阿图金融牌照资料
申请、维护与出让收购

本页按截至2026年10月12日可打开的瓦努阿图金融服务委员会(VFSC)与瓦努阿图储备银行(RBV)官方资料整理。瓦努阿图并非单一牌照覆盖所有金融业务的法域:证券及金融交易商、虚拟资产服务、公司及信托服务、银行和保险分别适用不同法律与主管机关。

全球资料 / 瓦努阿图品牌栏目示意
官方资料核实 · 详细指南资料核实:2026-10-12唐上永(唐生)· 业务经理专业讲解返回全球总册
LOCAL RULES · GLOBAL PERSPECTIVE

先辨明业务与属地,
再推进金融准入。

属地为瓦努阿图共和国(Vanuatu),独立主权国家,由本国VFSC和RBV依据本国法令监管;并非澳大利亚、新西兰、欧盟/欧洲经济区或其他国家金融许可的延伸。瓦努阿图公司注册、FDL、VASP、银行或保险授权均不自动产生在外国招揽客户、持有客户资产、开展支付、证券、保险或信贷业务的权利。对外服务要逐个核验客户所在地、交易发生地、营销对象、资产托管及代理安排所触发的当地许可;国际公司注册、离岸结构、AML登记和监管沙盒均不等于完整经营牌照。RBV管理本地银行审慎监管及支付系统;支付服务是否须RBV具体授权应按服务功能和《国家支付系统法》书面判断,不能假定FDL或VASP牌照已覆盖。

主要主管机关

瓦努阿图金融服务委员会(Vanuatu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VFSC)负责金融交易商及其代表/经理牌照、VASP和ITO监管、公司及信托服务提供者等法定许可与监督;负责维护相关持牌人名册。[1] [2] [4] [5] [11]

瓦努阿图储备银行(Reserve Bank of Vanuatu,RBV)负责本地银行和金融机构审慎监管、支付系统以及保险业监管;银行申请应向RBV办理,不应把VFSC公司注册误作银行许可。[7] [8] [9] [10]

本页12章目录 · 申请 / 维护 / 出售 / 收购
01 / LICENSING & COMPLIANCE

主管机关、适用法律与生效/过渡口径

瓦努阿图对金融服务实行按业务分工监管:VFSC监管FDL、VASP、ITO和CTSP等;RBV监管本地银行、保险以及国家支付系统。主要法源包括《Financial Dealers Licensing Act》[CAP.70]、《Virtual Assets Services Providers Act No.3 of 2025》、《Company and Trust Services Providers Act No.8 of 2010》及修订、《Financial Institutions Act》与保险及支付法律。VFSC法律目录已列出2026年版FDL及VASP合并文本;FDL目录列示2024年修正法和2025年修正法,VASP页面则已经列有修订至2026年的申请、网络安全、AML/CFT/PF、审计和报告指引。

生效与过渡不能把旧网页宣传当作新期限。官方《Financial Dealers Licensing (Amendment) Act No.5 of 2024》第2条规定“刊登于公报之日”生效,法令封面并标示Commencement 04/12/2024;VFSC官方公告亦称该修正于2024年12月4日刊宪,因此按该日生效。该修法调整FDL类别递进条件及年费;法令自身没有另设一段面向新申请人的普遍转换宽限期。当前合并FDL法还保留Act 31 of 2018对当时旧主牌照持有人的六个月申请窗口,以及Act 9 of 2021对当时A-D类主牌照持有人的十二个月重新申请窗口;它们是各自修法触发的历史一次性转换期,不是2026年新申请人仍可使用的宽限期。

VASP法的官方2026合并本及VFSC 2026申请指南、表格说明该体系已进入监管实施阶段;VFSC 2025年官方公告确认该法于2025年3月通过并公布分类与申请要求,但本次打开的法文本及公告没有给出可确认的法令公报生效日,不能把议会通过日当作生效日。当前VASP合并文本中未见可用于普遍免牌照经营的过渡条款;本页以VFSC现行申请指南和表格作为当前许可路径依据,并把精确Gazette commencement日期列作待核事项。

过渡窗口核验:只对历史持牌人的Act 2018/2021转换安排作说明,开新案时须获取当前法律状态和书面监管意见。

本章节参考:[1] [2] [4] [5] [13] [14] [15]
02 / LICENSING & COMPLIANCE

牌照地图与活动边界

交易型证券和外汇业务先看FDL的活动定义:A为特定债务工具和外汇收益;B为股份、贵金属和商品等;C为期货、衍生品及相关期权;D为数字资产交易。类别有递进关系,B、C、D不是可任意单独购买的独立牌照。代表人员须另核代表许可,持牌经理也受法定许可规管。金融交易商法另要求法定VT 5,000,000存款,且有年度牌照费。

虚拟资产兑换、转移、托管及ITO是另一条VFSC许可路径;银行D.4类特别限定银行申请。银行吸收存款须走RBV本地银行许可;保险经纪向RBV办理;公司和信托服务商须看CTSP法。共同基金/集体投资计划的设立、管理人或基金本身还需对照《Mutual Funds Act》及VFSC现行申请指南。支付服务涉及储备银行的《National Payment System Act》,应按实际资金流、钱包、清算和转账角色确认RBV许可,不能自动套在FDL之下。

类别名称只是初筛,不足以决定许可:例如提供投资建议、管理客户组合、撮合或持有客户证券,可能需要不同牌照或服务条件;使用虚拟资产结算不一定本身等于交易或托管。请把每个功能拆为合同相对方、资产控制、客户资金路径、订单执行、收费、目标市场和数据流程,再请监管者确认边界。

证券及金融交易商/金融经纪;依具体活动、产品与客户关系判定类别金融交易商主牌照(Financial Dealers Licence,FDL;Class A、B、C、D)及代表牌照/持牌经理VFSC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金融交易商许可法》2026合并文本要求:Class A覆盖债券、贷款证券、存款证及外汇收益等法定证券交易;Class B覆盖公司股份、存托凭证,以及贵金属和商品收益等;Class C覆盖期货、衍生品及取得或处置其他证券的期权;Class D涉及数字资产交易。代表在主牌照持有人代理下交易另须代表牌照。Class B须先持Class A;Class C须先持Class A及B;Class D须先持A、B及C。数字资产属于FDL法文本所称活动,但符合2025年VASP法定义的虚拟资产服务还涉及单独VASP牌照,不能把两套牌照当成可互换,须按产品和业务流程向VFSC书面确认并可能双线申请。

申请条件
申请须按法定表格向VFSC Commissioner提交,披露每名关键人员、最终受益所有人及其在其他受监管实体的持股/控制关系、商业计划及补充资料。公司申请人提交注册证明和注册地址;自然人另交公证护照副本及警察无犯罪证明(必要时认证翻译)。VFSC按适格与廉洁标准审查,法条列明犯罪、制裁、AML执法、资金来源和人员能力等考虑。法条还要求经理或董事为自然人、具备至少五年证券交易经验;经营实体有瓦努阿图实体办公室,并有通常每年在瓦努阿图居住六个月的经理或董事。Class A-D须按法定规定持续向VFSC存入VT 5,000,000保证金(这是法定存款,不是可以随意称为最低实缴资本的股本)。不得把未在现行法和许可条件中核实的额外资本门槛写成通用数字。
申请资料
填写FDL主牌照申请及VFSC现行表格;商业计划、申请活动/产品和拟服务市场;公司注册及注册地址证明;集团和股权结构图直至自然人UBO、股东及控制人名册;董事、经理、代表和其他关键人员身份、履历、经验与适格证明;说明受益所有人是否在瓦努阿图或外国受监管实体持牌/登记;资金来源及法定保证金证明;内控、风险、客户资产、投诉、AML/CFT、外包、IT与业务连续性安排;可获得的审计财务报表、预测及银行/专业机构资料。具体类别可能需要额外文件,须以VFSC发出的最新版清单为准。
递交与开业
先按产品/交易关系确认A-D类和是否需要代表牌照或持牌经理;向VFSC核实当前表格、申请费、许可费、年度费、保证金存放细则及审查清单;设立并完成公司注册、当地办公与关键人员安排;提交全套申请、缴申请费并回答补件/面谈或适格调查;经VFSC评核后缴法定许可费,领取载明类别及条件的正式牌照;完成年度费、办公室及审计/AML运营准备后,才按获批范围开展业务。法条载明主牌照申请费VT 50,000、发牌费VT 100,000(均可能受规则调整),持牌人年度牌照费VT 500,000;Class A-D须另维持VT 5,000,000法定存款。上述只是现有合并法文本数值,正式递交前应向VFSC核对最新费率与支付安排。
持续维护
在牌照类别和许可条件范围内经营,持续维持法定存款、年度牌照费、当地办公和合资格管理人员;保存客户、交易、投诉、控制及AML/CFT记录,执行客户尽调、制裁筛查、风险管理和员工培训;依VFSC适用规则提交账目、审计及其他报告。许可通常应按牌照文本/法定期限管理,不应把年度缴费误写为必定每年重新申请续牌。年度财务报表、独立审计要求以及任何类别专属资本/保险细则须按当前指南及牌照条件确认。
控制权变更
FDL法设有向Commissioner通知特定变更的要求,并规定牌照不得自由转让或让与;实际控制权、UBO、董事、经理、代表、牌照业务范围、办公室或名称改变前,先审查法定通知条款、规则和个别牌照条件并向VFSC申请书面确认。现有官方材料不足以据此确认所有类型股权交易的统一控制阈值、统一提前批准期限或仅事后通知即可的通则;股权交割不得取代监管核准。
[1] [2] [3]
虚拟资产兑换、转移、托管、发行及相关业务;独立于公司注册和AML登记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牌照(VASP)及初始代币发行牌照(ITO)VFSC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Virtual Assets Services Providers Act No. 3 of 2025》2026合并文本列明Class D虚拟资产/法币或不同虚拟资产兑换,Class D.1转移,D.2托管或使他人控制虚拟资产,D.3与发行人虚拟资产要约和销售有关的金融业务,D.4仅授权银行进行法/虚拟资产兑换及托管等活动;ITO发行人许可另在该法后续部分规定。只有获批具体类别方可做相应服务。法律对闭环不可转让项目、证券/其他金融资产数字化表达、央行数字货币等设有适用范围区别,不能只凭项目称为“区块链”判断是否豁免。

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依法注册的公司,须证明在瓦努阿图有实体存在,说明拟开展服务、所有权及控制结构、UBO与资金来源。VFSC按申请公司财务可行性、服务是否损害瓦努阿图国际金融中心声誉、各所有人/UBO/控制人/董事/经理适格性、资本来源可接受性以及人员、系统、治理和控制能力评估。2026年修订申请指南要求资本充足和流动性安排符合VFSC指南及牌照条件,但本次打开材料未能确认适用于所有类别的单一统一最低资本数值,因此不报一个无类别区分的金额。
申请资料
使用VFSC 2026年Form 1(VASP/ITO)及相关个人问卷/董事经理表格;公司注册文件与瓦努阿图实际办公证明;组织和业务模式、类别映射、服务流程、目标市场、收费和收入预测;股东/UBO/控制人直至自然人、来源财富和资金证明;董事、经理、AML人员及技术主管履历和适格资料;资本、流动性、财务可行性和有序退出/wind-down方案;AML/CFT/PF、CDD/EDD、制裁筛查、Travel Rule、交易监测、风险、内部控制、客户投诉、客户资产隔离/托管、网络安全、IT韧性、审计、外包、数据保留和业务连续性政策;第三方托管/云服务与技术审计材料。按申请活动补交交易所规则、代币白皮书/发行法律文件或钱包控制证明。
递交与开业
核实项目在VASP法下是否属虚拟资产服务,逐项确定D、D.1、D.2、D.3或仅银行可申请的D.4,并判断是否并行涉及FDL、银行/支付或ITO;以Vanuatu公司及本地实质运营方案为基础,先准备资本、合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系统控制和托管安排;按2026年表格向VFSC递交并缴费,提供个人问卷、受益所有人和资金来源材料;配合VFSC补件、适格审查、技术及运营评估,按需接受安全/控制审计;取得明确类别和条件的正式VASP牌照后方可提供该服务;启动前配置AML报告、Travel Rule、客户投诉、账本/储备和应急机制。已打开的官方原文未呈现可确认的统一法定审理期限,故不承诺审批日数。
持续维护
按年度审计账目,保证业务、信息保护、交易监控、客户资产保管及业务连续性适配规模;虚拟资产交易所发现操纵或滥用交易应书面通知Commissioner并采取补救措施。依VFSC 2026指南执行制裁及扩散融资控制、AML/CFT/PF、记录保留、系统安全、托管、投诉和季度报告等适用义务;维持年度费用及资本/流动性水平并遵从针对类别的牌照条件。VASP法第14日通知要求适用于受益所有人、所有人、控制人、董事、经理变化及可能影响适格性的情况、资本来源变化等特定事项。
控制权变更
VASP Act规定就特定人员和资本来源变化在变更发生后14日内向Commissioner书面通知;对股权出售、增资稀释、最终控制人、董事/经理、牌照类别、名称、所在地、托管技术栈或外包商变更,应结合许可条件确认是否还需事前批准。第14日规则是特定通知义务,不应理解成所有控制交易都可先交割后通知;监管者亦可对不适格控制人采取方向或撤牌措施。
[1] [4] [5] [6]
公司秘书、注册代理及法律定义下的公司/信托服务公司及信托服务提供者牌照(CTSP)VFSC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Company and Trust Services Providers Act No. 8 of 2010》及后续修订构成本地CTSP法律线;VFSC发布该法及修订文本并设有持牌人目录。向客户提供设立/管理公司、信托或相应法定服务,不应仅因已注册公司或已完成AML登记就视为获准。服务名称是否属于法定CTSP业务须按合同、工作内容及最新规则逐项核定。

申请条件
通过VFSC认可申请路径、满足法定实体、负责人适格、内部控制及AML要求;本次官方资料确认了法律和持牌人名册,但没有完整核实CTSP当前资本门槛、申请费用及逐项负责人资格,不在此编列数字。拟持牌公司应提前取得当期申请表、清单、费用及当地实质规则。
申请资料
预备公司注册及良好存续证明、组织结构和最终受益所有人图、董事/负责人身份履历及适格材料、业务服务清单和客户类别、瓦努阿图运营与地址资料、合规/AML政策、风险控制、记录和投诉流程、财务预测及可用审计报表,并依VFSC当期清单补充。
递交与开业
先以服务实质判断CTSP范围;确认本地公司形态及需持牌主体;向VFSC取最新申请表和法律/行政费用清单;提交股权、控制人、负责人及运营资料并回应适格核查;取得正式许可后将许可条件映射至每项客户服务及年度维护事项。VFSC名册应作为查验现存持牌主体的起点,不应以旧牌照扫描件代替核查牌照状态。
持续维护
保持牌照和VFSC要求的AML/CFT与记录控制,按适用公司法和牌照条件提交年报、审计或其他监管材料并缴相关年费;公司注册处年报、AML登记和CTSP经营牌照各有不同法律效果,应分别维护。当前年度细项与费用以VFSC书面确认为准。
控制权变更
交易前向VFSC确认股东/UBO、董事、注册地址、服务类型或名称变化所需许可、批准或通知;不得将公司股权转让视为牌照转让。公开的法律目录和持牌人清单没有在本次核验中提供可作为所有交易通用的百分比阈值,故不作臆测。
[1] [11]
吸收存款及开展银行业务;RBV独立审慎许可瓦努阿图本地银行牌照/金融机构授权RBV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本地银行业务根据《Financial Institutions Act》及修订由RBV审批监管;申请须向RBV提交而不是向VFSC申请FDL。RBV官方信息包要求阐明拟提供的本地银行、存贷款、分支机构和服务安排,说明对本地竞争及经济的贡献,并承诺满足审慎与AML/CFT监督。持有公司注册证书、FDL、VASP或国际银行相关公司身份均不等于本地银行牌照。

申请条件
RBV 2018年官方申请资料要求资本证明、资金来源、股东和UBO结构、董事和高级管理团队的能力、持续增资能力、业务可行性、审慎管理及AML安排;资料清单写明本地银行最低资本VT 200,000,000。该指南日期较早,实施申请必须先书面向RBV核实2026年现行资本门槛、监管比率及牌照类别,不能只凭旧信息包作投资承诺。
申请资料
RBV信息包列出VIPA本地投资/设立批准、资本及资金来源、股东法定声明、股东银行推荐信、持股和UBO图、股东及高管履历、公司章程/董事会文件、业务计划和市场分析、业务与分行计划、信贷/关联方风险、流动性/市场/操作风险政策、AML/CFT制度、会计与监管申报系统、审计安排及股东支持资本承诺。
递交与开业
与RBV预先沟通银行业务模型和许可类别,先落实VIPA和公司注册准备;提交完整申请及资本证明给RBV Governor;配合股东/管理层尽调、商业可行性及风险控制评估;根据RBV补件和审慎条件修订计划;取得书面授权并满足资本、系统、人员、审计、治理和分支条件后才开业。信息包未给可依赖的统一审批时限,亦未保证任何申请获批。
持续维护
开业后遵守RBV持续审慎监管及回报、审计、AML/CFT和系统要求;建立能及时生成法定和审慎申报的会计信息系统。RBV 2018信息包要求对受益所有人、所有人/控制人、董事或经理变化,以及适格性或资本资金来源变化,在变化发生后14日内书面通知RBV;启动交易前仍应核验该义务的现行法条和指引。
控制权变更
银行股权及控制人更替受RBV审慎审查;RBV资料至少要求通知控制、董事、高管及资金来源变化。买方不得将公司股权交割作为牌照自动迁移或RBV事后追认,须先请求RBV确认现行法定批准和申报机制及交易交割先决条件。
[7]
保险分销与保险中介;与承保人/保险公司许可分开保险经纪人/中介人授权RBV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RBV公布保险业法规并提供保险经纪申请表,显示保险经纪业务属于储备银行监管线。经纪人牌照不等于保险承保人牌照,也不当然允许开展再保险、保险承保、投资管理或跨境保险分销。具体险种、实体形式和负责人员要求应按《Insurance Act》现行文本及RBV表格确认。

申请条件
公司须按RBV保险中介的法定程序申请并证明申请主体、负责人、股权和业务控制适格;当前表格的具体最低资本、职业责任保障和在地人员要求在本次静态核验中未能完整确认,明确列为逐案书面核对事项,不以市场报价代替法律要求。
申请资料
至少以RBV Form 2(Insurance Brokers Application)作为官方申请材料入口,并准备公司证明、股东与控制人/UBO、董事及关键人员身份履历、拟分销险种和服务流程、保险公司委任/合作关系、投诉与客户披露制度、AML和财务控制及RBV要求的补充证明。由于表格版本与具体清单应以RBV当前要求为准,勿直接套用过期副本。
递交与开业
先将业务定位为经纪、代理还是承保,向RBV书面确认正确法定许可;取得最新版Form 2和配套指南;完成公司和治理结构、保险人委任、人员及客户保障制度;递交RBV并回应补件、适格和运营核查;取得正式授权并满足持续条件后才向目标客户招揽或安排保险。
持续维护
按RBV要求维持保险中介许可、适当专业保障、客户文件、保费与赔款处理控制、投诉和AML记录,提交规定的财务或监管报告并缴费。准确报告频率、审计和续期机制应依据现行条例与牌照条件书面核实;不能因保险经纪牌照而宣称承保风险已获授权。
控制权变更
控制人、主要股东、负责人、地址、受托保险人或业务范围变化,先依RBV现行申请表和法律确认是事前批准、通知还是补充申请。RBV网页列示法律和申请材料,但本次未核实通用控制阈值,故以RBV书面确认作为任何股权交割先决条件。
[8] [9]
本章节参考:[1] [2] [4] [5] [10] [12] [15]
03 / LICENSING & COMPLIANCE

申请主体、人员、资本与在地运营

FDL申请可以由自然人或公司提交,但公司必须提供注册及营业地址资料,自然人须提交公证护照和警察证明;所有申请须披露关键人员、UBO、关联持牌身份与商业计划。法条要求经理/董事为自然人、至少五年证券交易经验,并要求瓦努阿图办公室和通常每年居住六个月的当地经理或董事。Class A-D法定VT 5,000,000监管存款为保证机制,不应误作可自由用于营运的最低股本。另须按现行规则满足申请时VFSC指定的其他要求与资金来源审查。

VASP申请人为公司,应有瓦努阿图实体存在并解释所申请服务、所有权与控制人、资金来源和营运安排。Commissioner评估财务可行性、声誉风险、适格性及资本来源;VFSC 2026申请要求要求展示资本充足、流动性和有序退出方案。因当前指南按业务类别和条件评估,本次没有确认单一统一最低资本金额,申请预算必须在取得对应类别的书面指南/意见后锁定。

银行申请另须RBV审慎审查其股东支持、资本、业务规模、风险管理和系统;旧版RBV信息包标示VT200,000,000本地银行最低资本,因该资料发表于2018年,须在2026申请前确认现行标准。保险中介与CTSP的公开材料同样不足以在本页核实现行统一资本门槛;不能以公司注册资本、AML登记或买入现存公司的账面资产替代持牌条件。

本章节参考:[2] [3] [4] [6] [7] [8] [11] [15]
04 / LICENSING & COMPLIANCE

注册与申请文件清单

请先决定持牌主体,而非先买一张注册证书:FDL与VASP对申请公司、负责人、股权和运营均有监管审查;银行还需要RBV审慎材料。外文文件通常应依监管要求认证、公证和翻译;受益所有权图要穿透至最终自然人,不要只交中间控股公司列表。资料应互相一致,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董事决议、银行资金来源证明和业务计划中客户范围。

法定表格之外,当前VFSC申请指南和RBV表格可要求补充资料。建议将资料分为主体与所有权、关键人员、资金、业务、治理控制、系统与场地、监管历史七组,并设置版本日期和负责人;如某项不适用,作有证据的书面说明,而不是留空。

本章节准备清单

  • 申请主体注册证书、存续证明、章程、注册地址及董事/股东名册;
  • 逐层股权与控制关系图、UBO身份证明、住所证明、税务居民身份和财富/资金来源证据;
  • 董事、经理、合规/AML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任职同意、无犯罪或警察证明、适格问卷;
  • 拟申请类别、服务流程、客户类型和所在国家、交易/资金/虚拟资产流向及收费模式;
  • 商业计划、市场分析、预算、至少三年财务预测、资本与流动性来源、银行证明和股东支持承诺;
  • AML/CFT/PF、客户尽调、制裁筛查、Travel Rule、监控、可疑交易升级、投诉和数据保留程序;
  •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IT与网络安全、托管和密钥管理、业务连续性、事故响应、外包/云合同和退出计划;
  • 审计财报、会计政策、拟聘外部审计师资料、办公室/实际运营证明、保险或保证金证明;
  • 如申请银行:VIPA批准、风险与信贷政策、信息系统及审慎申报安排;如申请保险经纪:RBV Form 2、拟分销险种与保险人安排。
本章节参考:[2] [3] [6] [7] [8] [15]
05 / LICENSING & COMPLIANCE

设立、预沟通、申请、补件、批复到开业

在递交前,先将拟做的产品拆成法律实体、许可类别及服务边界,并向监管机关提出具体问题:客户资金由谁持有、是否执行或撮合订单、虚拟资产是否托管、是否跨境招揽。公司登记是行政前置事项,不代表监管已经认可业务模式。银行申请走RBV;FDL、VASP、ITO及CTSP按适用法律走VFSC。

法定审查并不等于单纯审核表格。VFSC可以要求补充材料并对许可附条件或拒绝;VASP指南特别强调适格、资本来源、系统安全、AML和运营能力。任何顾问报价、政府缴费收据或递交回执均不构成批牌。没有在本次官方资料中核实的法定审理期限,不作时间保证。

  1. 01

    1. 分类与监管预沟通

    形成业务流程图、司法辖区和客户类型清单,逐项匹配FDL/VASP/银行/保险/CTSP,并向VFSC或RBV确认需单牌还是并行许可。

  2. 02

    2. 设立并配置实体

    确定申请主体,办理公司注册及适用的本地投资/设立许可,安排当地办公室、管理人员、银行和审计/合规资源;不以挂名地址代替真实运营。

  3. 03

    3. 完成申请文件和资金证明

    使用当前官方表格,准备所有权穿透、适格材料、资金来源、商业计划、风险/AML/系统文件及保证金/资本证明,逐项核对语言、认证和签署要求。

  4. 04

    4. 正式递交与缴费

    依法定渠道向VFSC Commissioner或RBV Governor递交申请和当前规定费用;保留完整版本、递交证明、监管往来及受理范围记录。

  5. 05

    5. 补件与实质评估

    由统一项目负责人管理问题清单,回答股东、经理、业务可行性、资金来源、网络安全、客户资产和AML控制问题;未经监管同意不擅自实质更换申请主体或模式。

  6. 06

    6. 许可决定与条件

    取得正式书面批准、牌照原件/电子记录及明确授权活动、条件、报告和费用;核对公开名册,确认没有未解决先决条件。

  7. 07

    7. 开业放行

    完成当地实体、人员、客户合同、AML培训、银行/托管、系统测试、投诉及审计安排,并确认牌照条件已满足后才接受客户或资产。

本章节参考:[2] [3] [5] [6] [7] [8] [15]
06 / LICENSING & COMPLIANCE

批复后开业条件:客户资产、银行和系统

拿到牌照不代表银行一定为公司开账户,也不代表银行会接受特定国家客户、虚拟资产或高风险交易。开户机构按自身AML/制裁政策、资金来源、客户地域、交易量和受益所有人另行尽调;需把备用银行、结算币种、入金/出金和客户资产保管写入业务连续性计划。客户资金或代币的隔离、信托安排和破产处理应由专业顾问按法律文本审阅,不应以宣传说法承诺优先受偿。

开业前按授权范围测试交易记录、客户尽调、制裁/可疑活动监控、投诉处理、系统权限、多重签批、密钥恢复和事件上报。VASP交易所应具备发现异常价格/操纵交易并限制或暂停交易的流程,托管业务应配置客户资产安全与连续性控制;FDL实体则需维持法定当地办公室及人员。对需要RBV支付授权、外汇或其他境外许可的服务,先满足该额外授权,不得先服务再补牌。

本章节准备清单

  • 监管牌照已载明拟经营的准确类别,所有发牌前条件已关闭;
  • 银行账户、客户资金管理和结算方案取得银行书面接纳;银行接纳不等于监管审批;
  • 当地办公室、当地负责人和法定管理人员已实际到位;
  • 客户条款、费用与风险披露、客户资产和投诉流程经内部核准;
  • 完成系统渗透/安全检查、访问控制、备份恢复、灾备及外包商尽调;
  • AML/CFT/PF控制、Travel Rule(如适用)、员工培训、制裁筛查和报告联系人已实测;
  • 审计、账簿、监管报表、事故响应、业务退出和客户通知机制已运行。
本章节参考:[2] [4] [5] [6] [7] [10]
07 / LICENSING & COMPLIANCE

持续维护:年费、报告、审计、AML与记录

FDL法载有年度牌照费VT 500,000,以及VT 5,000,000法定存款要求;还须按当前法令/监管规则履行账户、审计、通知和牌照条件。年度缴费与换领牌照是两回事,若牌照本身没有按年重新申请机制,不应被营销为年年续牌。VFSC是否增加了某类资本、职业责任保险或报告频率,须逐类检查2026指南和具体条件。

VASP法要求年度账户审计并对适当业务、客户资产保障、连续性及市场滥用控制设定法定义务;VFSC公开的2026指南进一步涵盖AML/CFT/PF、季度报告模板、记录保留、网络安全和技术审计等。银行向RBV提交审慎回报并接受银行外部审计和AML监督;保险和CTSP亦按各自法律和牌照条件持续维护。任何报表截止日都应从适用规则、监管通知和许可逐项建台账,不能从其他国家照搬。

将公司注册处年度申报、税务、AML登记、监管年费、审计及牌照报告分别设定责任人和提醒。更改外包供应商、云平台、交易所资产、服务国家或高管时进行影响评估,保存审批/通知和董事会决定,确保监管提交资料与实际运营一直一致。

本章节准备清单

  • 将VFSC/RBV年费、公司年报、税务和监管报表期限分别记入日历;
  • 维持经审计财务报表、客户和交易记录、董事会与风险委员会文件;
  • 开展AML/CFT/PF培训、客户风险重评、制裁名单筛查及可疑交易处理演练;
  • 检查资本、法定保证金、流动性、办公场所、审计师及关键岗位持续合格;
  • 按VASP适用要求执行季度报告、年度审计、技术与运营控制审计及记录保存;
  • 存档投诉、事故、数据泄露、系统停机、市场操纵、外包与客户资产对账记录。
本章节参考:[2] [4] [5] [6] [7] [11]
08 / LICENSING & COMPLIANCE

股东、董事、控制权、名称、处所与业务变更

FDL法禁止牌照自由让与/转让,并有关于向Commissioner通知特定变更的规定。任何股份出售、增发、股权稀释、合并、董事经理更替或服务范围变化,不能仅依公司登记处手续办理;先查现行条款与个别条件,向VFSC确认是否要求事先书面批准、事前无异议或及时通知。现有已打开材料未能验证所有FDL股权变化的统一控制阈值和统一申报期限,因此本指南不虚构百分比。

VASP法明确规定关于UBO/所有人/控制人/董事/经理、可能影响适格性事项和资本资金来源等特定变化,应在发生后14日内向Commissioner作书面通知。这个具体14日通知义务不应被理解为可在所有收购交易交割后再申请批准。银行股东、董事、经理及资本来源变化需对照RBV审慎审批;保险和CTSP亦应按各自现行表格及条件核实。

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点、负责人员、实际业务和服务对象也可能触发公司登记更新与监管许可变更两套手续。任何扩展到新国家、新资产或客户托管方式,都应先做牌照边界复核,必要时取得新类别许可而不是依赖原牌照文字的宽泛解释。

本章节参考:[2] [4] [7] [8] [11]
09 / TRANSACTION WORKFLOW

卖方出让路径:挂牌、尽调、监管与交割

本页不代表市场上存在任何瓦努阿图持牌公司出售,也不提供现货、报价或可批承诺。卖方首先应确认自己对股份有处分权、实际控制链和受益所有人信息真实,监管登记显示牌照仍有效且类别、条件、年费、保证金及报告状态可核实。卖方应披露未结监管问询、审计保留意见、客户投诉、银行限制、诉讼、制裁或重大系统事故。

若采用股权交易,持牌法人通常维持原有法律身份,但买方控制人审查、监管批准和银行重新尽调仍可能是交割先决条件;若采用资产/业务转让,许可通常不会随资产自动转移,买方可能需自行取得新牌照。必须区分监管规则和双方商业交易安排,签SPA不等于监管许可已经取得。

  1. 01

    1. 资格与牌照核验

    卖方授权人员从VFSC/RBV获取在册和牌照状态证明,核对法律主体、授权类别、条件、变更历史及需整改事项。

  2. 02

    2. 选择交易结构

    由双方就股份出售、资产/业务转让或重组进行独立评估,判断持牌主体是否保留、哪些合同可转让及员工/客户资产安排。

  3. 03

    3. 准备披露包

    汇编注册和股权资料、监管往来、年费和审计、资本/保证金、AML、客户投诉、诉讼、银行和外包合同,设置保密和数据保护边界。

  4. 04

    4. 保密意向与尽调

    签署NDA及非约束LOI,买方核实UBO、资金来源、牌照状态、银行关系、合规缺口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得让买方在完成批准前控制受监管决策。

  5. 05

    5. 监管预沟通及申请

    双方与律师/当地注册代理共同向对应主管机关确认买方适格审查及控制变更流程,提出全部必要批准申请;等待而非预判批准。

  6. 06

    6. SPA先决条件与托管安排

    将监管书面批准、银行同意或重审、融资到位、无重大不利事项和合规整改列为先决条件;资金可通过合规托管,约定批准失败的退款机制。

  7. 07

    7. 交割及交割后

    所有先决条件满足后交割股份/资产、对价和文件,完成登记处和监管变更申报、客户/员工及银行通知、管理权限和账簿移交。

本章节参考:[2] [4] [7] [8] [11]
10 / TRANSACTION WORKFLOW

买方收购路径:先核许可,再签署有条件交易文件

买牌照不等于买到可立即经营的业务。买方要核对标的法人的准确名称、登记编号、实际持牌类别、是否在监管名册、是否被限制或撤销、年费和报告是否欠交、保证金是否完整、牌照条件是否与拟做业务吻合。还应穿透UBO与资金来源,检查银行关系是否持续、客户和资产记录是否可接续。

监管者可独立审查新股东、控制人和负责人;股权交易因此可能要先获得批准或监管不反对。资产交易则可能无法移交牌照。购入现有法人也承接其历史责任、合同、客户、税务、员工、争议和AML缺陷;协议中的卖方保证与赔偿只能分配双方风险,不能消除监管责任。

  1. 01

    1. 确认业务许可地图

    以目标产品和地域逐项对照瓦努阿图法律,区分FDL、VASP、银行、保险、CTSP及额外支付/境外牌照。

  2. 02

    2. 验证目标公司和牌照状态

    直接从监管机构或公开持牌名册核实牌照、授权类别、条件、有效状态、监管函件及公司登记;仅凭卖方宣传页不够。

  3. 03

    3. 完成法律与合规尽调

    审阅股东/UBO、资金来源、审计报表、保证金/资本、AML档案、客户投诉、诉讼、员工、IT/托管、外包、银行合同及跨境客户。

  4. 04

    4. 预先取得监管路径意见

    向VFSC/RBV书面询问控制权变更是否要事前批准、新控制人的适格资料清单、牌照条件调整及时间顺序;不得只问公司注册处。

  5. 05

    5. 签署条件性交易文件

    以NDA/LOI开展谈判,SPA明确监管批准、融资、合规补救、银行安排和数据移交为交割条件,规定监管否决或延误时的终止、退款和托管机制。

  6. 06

    6. 提交买方适格及变更申请

    提交新股东、UBO、董事经理、资本来源、经营计划、资金和系统材料;配合补件,等候正式决定。

  7. 07

    7. 交割与控制权切换

    监管批准和其他先决条件齐备后再支付/释放对价,更新股东和董事登记,交接账户、密钥、客户文件、审计凭证、监管沟通及系统权限。

  8. 08

    8. 交割后重新验证

    核对公司登记和监管名册反映的变更,重做银行KYC及客户/AML风险审查,确认监管报告和控制人通知期限已纳入合规日历。

本章节参考:[2] [4] [6] [7] [8] [11]
11 / TRANSACTION WORKFLOW

资金、监管移交和交割后维护

交易价款、监管保证金、客户资产和营运资金应分开核算。付款路径需核验汇款银行、资金来源、币种、汇率、受制裁风险和托管人的法律身份;不得把法定监管存款视为可随SPA一并自由分配的公司现金,也不得将客户资产用作对价。银行开户、账户控制权或交易对手同意不能由买卖双方单方面保证。

交割文件至少覆盖公司登记更新、股份/资产交接、董事会和股东决议、牌照条件与监管同意、监管联系人、AML档案和报告日历、客户合同/通知、员工及外包、IT及密钥、未结投诉和事故、审计底稿、保险、税费、保密与数据保护。交割后由新管理层与旧管理层共同签署移交清单,并尽快核实监管名册、注册地址和银行KYC更新状态。

如监管批准未获、牌照被撤销或银行终止关系,应依托管协议退还款项,保持客户服务和资产安全,并按SPA退出;不可为完成交割而先转移客户资产、先接管受监管服务或隐瞒控制变化。

本章节准备清单

  • 监管批准/无异议书和所有先决条件关闭证明;
  • 银行开户与控制人变更接受文件;不得把银行同意视为监管授权;
  • SPA、资金托管、对价支付、监管存款与客户资产隔离记录;
  • 股东、董事、UBO、注册地址、许可证名册和公司注册处更新回执;
  • AML/CFT、客户投诉、审计、风险、外包和监管往来全套移交清单;
  • 新任管理层适格审查、密码/密钥与信息系统权限切换记录;
  • 交割后监管报告、年度费用、财务审计和公司法定申报日历。
本章节参考:[2] [4] [5] [7] [8]
12 / LICENSING & COMPLIANCE

跨境、制裁、不得自动转让与待核事项

瓦努阿图牌照只在其法定授权和条件范围内有效,不产生美国FinCEN州级MTL、香港/英国/欧盟金融牌照、澳大利亚许可或其他国家护照权。面向外国居民、跨境汇款、代理推广、远程开户、当地客户资产托管、保险分销、证券招揽或美元清算均要进行目标市场单独法律审查。VASP还须执行制裁、AML/CFT/PF和Travel Rule等规则;虚拟资产投资不受RBV作为法币或支付工具的保护,VFSC法文本对数字代币并非央行法币有明确风险提示。

FDL法及VASP法都要求许可活动在持牌主体内合规开展;牌照不能从公司主体中剥离后随资产出售。股份交易保留法人也不免除控制人审查、通知和监管批准;并购标的既有违法、客户索赔、税款或制裁风险仍可能留在法人。注册代理的证明、公司登记证、AML登记、监管沙盒准入与牌照之间不可混同。

当前仍需个案书面确认:2024 FDL修正法原始扫描文本的精确生效日;各类FDL控制权变更阈值及提前申请时限;VASP分类最低资本具体数值、各类最新费用和审批期限;FDL与新VASP法对同一数字资产活动的并行许可关系;保险经纪与CTSP的现行完整申请清单、资本及变更程序;2018 RBV本地银行信息包中的VT200,000,000门槛是否已被更新。网站嵌入版应在有新原文后再补充,不应用商业顾问报价填补法律空白。

本章节参考:[1] [2] [4] [5] [6] [7] [8] [9] [10] [11]
THE RGYS PERSPECTIVE

唐生实务建议

唐生建议客户先用一页业务流程图把“卖什么、向谁卖、谁持有钱或币、谁执行交易、在哪些国家招揽客户”讲清楚,再决定牌照,而不是先买离岸公司或寻找所谓现成牌照。FDL Class A-D具有法定递进关系和当地实质要求;VASP又是单独法律路径,2026指南已经要求资本、流动性、技术与AML控制。我们会把当地注册、监管许可、银行KYC、境外司法辖区审查及运营成本分开排期。若讨论收购,先核监管名册和监管函件,取得控制权变更书面路径,再签含监管审批及退款条件的SPA;在批准前不付款交割、不接管客户、不宣传可批。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及唐上永(唐生)按项目组织资料、协助与当地持牌专业人士沟通,但不自称瓦努阿图律师、不代表主管机关,也不保证批牌、开户、转牌或交易标的真实性。

唐上永(唐生)原始素描头像本文由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拟定
唐上永(唐生)· 业务经理专业讲解

行动前仍须确认的细则

FDL全部股权控制变更的统一百分比阈值和一律事前批准/通知期限未能从已打开文本确认;个案应取得VFSC书面确认。

VASP适用资本和流动性按VFSC指南及牌照条件评估;本次未确认所有类别统一固定最低资本额,须按2026资本充足指引、类别及主管机关确认。

FDL Class D与VASP法下虚拟资产业务的交叉范围需按具体交易模式及监管解释确认;无任何推定豁免。

RBV国内银行指南发表于2018年;其VT 200,000,000最低资本数字应向RBV确认是否仍为2026现行口径。

保险经纪和CTSP公开材料足以确认监管路径及法规存在,但本次未完整核实最新最低资本、收费、审查期限及全部变更通知细节。

本页未对每个境外客户所在地逐一分析牌照/营销限制;项目面向境外市场前须另行做该地法律审查。

VASP Act No.3 of 2025:已打开VFSC官方公告确认该法于2025年3月经议会通过、并读取其2026合并文本及当前申请指南,但在本次打开的原文中未确认具体公报生效日;不把议会通过日或指南发布时间当作生效日。

交易与跨境风险提示

FDL法仍列Class D数字资产交易,另有VASP法D、D.1、D.2、D.3、D.4体系;对业务交叉部分须由VFSC按真实流程确认并行许可,不能选较宽松说法规避另一部法律。

FDL法定VT 5,000,000存款不是公司股本或可自由动用营运资本;法定费用与任何最新监管要求可能经规则调整,递交前需再次核价。

旧版RBV银行指南虽标明VT 200,000,000最低资本,但2018资料可能已过时;不得据此向投资人承诺当期监管门槛。

银行可独立拒绝或关闭账户,监管牌照不迫使任何银行服务公司,也不保证虚拟资产、特定高风险国家或美元结算可用。

股权交易可能涉及事前批准、适格审查或通知;资产交易不会自动让买方继受牌照。牌照和许可条件通常绑定主体及核准活动。

全球客户招揽或跨境提供服务还触发客户所在国法规;瓦努阿图授权不构成其他国家牌照或护照权。

VASP客户资产托管、网络安全、Travel Rule、制裁和AML缺陷会导致业务限制、撤牌、民事索赔或刑事风险。

SOURCE DOCUMENTS

主管机关原文与资料依据

下列资料支持对应章节,不代表每类申请已经获批或所有细则均已审查。页面核实日期不代替原法规的生效日期;请在实际递交或交易前再次核对版本。

  1. [1] VFSC Legislation — Vanuatu Consolidated Legislation 2026及金融服务法规目录 ↗

    VFSC现行法目录、2026 FDL与VASP合并文本、CTSP法和修法清单、金融机构及共同基金法规体系;可核对2024 FDL修法已列入。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2. [2] Financial Dealers Licensing Act [CAP.70] Consolidated Edition 2026 ↗

    FDL类别活动、递进许可条件、申请材料、法定VT5,000,000存款、申请及许可费、年费、适格、本地办公室与人员条件、变更通知、牌照不可任意转让及2018/2021历史过渡安排。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3. [3] VFSC Financial Dealers Licensing及申请指引/持牌人信息 ↗

    VFSC金融交易商牌照及现行申请入口、监管联络和相关申请指导。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4. [4] Virtual Assets Services Providers Act No.3 of 2025, Consolidated Edition 2026 ↗

    VASP与ITO许可范围、D至D.4服务类别、申请主体/实体存在/UBO与资金来源、适格与财务可行性、年度审计、14日特定变更通知、交易所操纵控制及客户资产/监管边界。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5. [5] VFSC 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 — VASP legislation, 2026 guidelines and application forms ↗

    VFSC称提供虚拟资产服务须持有相应牌照;当前2026指南、Application Form 1、个人资料表格及各类合规指引已公开。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6. [6] VFSC Requirements for Licence Application as a VASP, Revised January 2026 ↗

    VASP申请治理、业务和控制资料、资本充足/流动性、合规、技术、运营及退出安排;指南说明未达要求可补件、附条件或拒绝。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7. [7] RBV Application for a Domestic Banking License — Information Pack and Questionnaire (January 2018) ↗

    RBV本地银行申请渠道、股东与资本来源、VIPA、管理层、风险和AML资料清单;其清单写明VT200,000,000本地银行最低资本,因文档为2018年而需复核。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8. [8] RBV Form 2 — Application for an Insurance Broker Licence ↗

    RBV保险经纪申请表与独立保险中介许可路径。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9. [9] RBV Legislation for Insurance ↗

    RBV发布的瓦努阿图保险业法源与监管资料入口。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10. [10] RBV About Payments System ↗

    RBV说明《National Payment System Act No.8 of 2021》及支付系统定义、资金交易和RBV监管角色。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11. [11] VFSC Company and Trust Services Providers Directory ↗

    VFSC设有CTSP持牌人目录,可用于验证公司/信托服务商的监管登记状态;须结合CTSP法与修订文本。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12. [12] VFSC Mutual Funds Application Form and Guidelines ↗

    VFSC官方表格入口列明Mutual Funds申请表及指南,支持共同基金属于FDL外另行核验的法定监管路径。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13. [13] Financial Dealers Licensing (Amendment) Act No.5 of 2024 (official VFSC copy) ↗

    官方法令封面载明Commencement 04/12/2024;第2条规定于刊宪之日生效;修正法未设新申请人的普遍转换宽限期。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14. [14] VFSC Public Notice — Financial Dealers Licensing (Amendment) Act No.5 of 2024 ↗

    VFSC公告确认2024年FDL修法已于2024年12月4日刊宪,并概述类别递进关系和年度牌照费。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15. [15] VFSC Public Notice — 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s Act No.3 of 2025 ↗

    VFSC公告载明法案于2025年3月经议会通过,说明VASP/ITO分类、申请主体、当地实体存在、UBO、资金来源、负责人条件和费用指引;公告日期为2025年5月13日,但不据此推定法定刊宪生效日。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查看仁港永胜同公司相关法域专题 ↗

本页为一般监管资料与顾问项目准备说明,非个案法律意见、现货挂牌或审批承诺。香港MSO不能替代本地许可。普通公司注册、AML登记与完整金融牌照不同,股份/资产交易也不等于许可证脱离原法律主体直接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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